各区经(科)促局,佛山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佛山市、经批准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各拍卖企业请于3月25日前,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电子版材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件1、附件2。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系统填报打印);
(二)202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系统填报打印);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4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4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送广东省拍卖业协会佛山办事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8号世博广场公寓4座2401室,需同步报送上述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587747737@qq.com)。
六、核查程序
我局根据省商务厅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会同省拍卖业协会佛山办事处对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七、其他要求
(一)各区请加强与省拍卖业协会佛山办事处(联系人及电话:张佩珊,82903113)的沟通协调,组织辖区拍卖企业参加年度核查工作,切实核查掌握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拍卖经营等情况,并于3月27日前将辖区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的经营情况(见附件4)和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二)各拍卖企业在系统平台填报数据前,请阅读了解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申报指引,重点留意平台录入数据的单位,若单位是“万元”则务必换算后填写正确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5年3月4日
(佛山市商务局联系人:余先生,电话:83282591;协会联系人:张女士,电话:829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