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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      目:协会动态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 发 布 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7日
  • 来      源:广东拍卖业协会
    标      题:省拍协与省高院执行局探讨司辅机构管理工作思路
省拍协与省高院执行局探讨司辅机构管理工作思路



省拍协与省高院执行局探讨司辅机构管理工作思路

省拍协



8月13日上午,应省高院执行局胡志超局长要求,雷敏会长携协会秘书长郑晓星、副秘书长温国健、刘娅再次前往省高院,与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胡志超、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杨明哲、副处长余炜川进行座谈。结合外省法院司辅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对如何开展我省司辅机构动态化管理提出建议。建议得到了省高院领导接纳,并对省拍协、拍卖行业对司法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会上,雷敏会长再次表达我省拍卖行业愿积极协助各地法院做好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意愿。并提出由协会承担对参与我省司辅工作的各拍卖企业进行监督、培训、协调及考评等方面工作,令拍卖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她认为拍卖企业在本地成立、经营,无论是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对紧急情况处理的灵活性,以及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的便捷性都更有优势。另外,随着司法拍卖的标的种类不断增多,一些较为特殊的如权属较复杂的不动产、废旧的专业设备等,拍卖机构能更好地发挥专业招商能力,更精准地进行招商,从而使标的更快成交,执行工作早日结案。

郑晓星秘书长则简要地回顾拍卖企业参与涉诉资产执行工作的经历,以表达拍卖企业对司法卖相关的法律依据、执行程序均非常熟悉。20多年来的工作使得行业与法院已建立深厚的感情。尽管网络司法拍卖已将传统的竞价环节转移到平台完成,企业所参与的工作内容也从核心转为辅助,获取的服务费比原来的拍卖佣金少,但这实际是随着司法拍卖改革而形成新的任务,是以往工作的一种延续,所以拍卖企业一直对参与这项工作抱有热情的。

其次,郑秘书长希望法院在选定司辅机构时,应综合考虑机构的能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而不能侧重于机构收取的服务费低、人员的数量,因为质量比数量更重要。随后,协会将由中拍协整理而来的各地法院选取司辅机构的标准、服务费标准提供给省高院参考。

胡志超局长听取了我们的意见后,认为非常有参考价值。他表示由于广东地区经济水平、执行案件量不平衡,省高院在制订有关规定时只能以政策引导的方式进行。对于司辅机构的选定及服务费标准,将由各地市中级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胡局长认为省拍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对拍卖企业的引导、管理十分到位。他建议协会应继续做好引导工作,将优质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化零为整,以合作的方式共同向各地法院争取承接司辅工作,再由协会进行协调管理,相信比由各个企业单独地提出申请更为有效,也更便于各地法院进行工作对接。

最后,胡局长表示日后一定要继续保持工作沟通,积极进行讨论,让我省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做得更专业、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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