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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9日
  • 有效时间:2024年7月19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2024年7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谊信路10号综合楼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4年7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谊信路10号综合楼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19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白云区谊信路10号综合楼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718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4718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471112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72261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

公司网址: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土地/房产证规划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白云区谊信路10号综合楼租赁权

6,591.39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8

2年递增5%

1,000,000

252,1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广州市注册3年及以上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提交承诺书、主体相关运营方案以及接管场地的方案(运营方案以及接管场地的方案需经委托方审核通过);

(3)提交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

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不允许参与本标的报名的情况:

1)竞买人必须没有拖欠广州邮政租金的不良记录。任何存在此类欠费情况的实体,将不具备参与资格。

2)竞买人不得与黑名单上的企业/个人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交叉关系。若发现有此类关联,相关企业将被禁止参加拍卖活动,若拍卖成交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回标的,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概况及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白云区谊信路10号,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因历史遗留问题,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仅持有土地权属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穗公消验字【2017】第0519号)等(具体资料请前往拍卖机构查看),委托方及拍卖人对何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做任何承诺。

2、广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于2019125日通过租赁权拍卖成功竞得广州市白云区谊信路10号综合楼租赁权(租赁面积为6477平方米,现租金为26.25万元/月,租期至20319月终止,合同租期为10年),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中,因置业公司长期拖欠委托方租金,委托方已于2024419日委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发函告知置业公司解除合同等相关主张。

3、当前,置业公司已经对原有的院墙进行了拆除,并将一楼、部分院落及周边公共区域进行了对接和整合,用作肉菜市场。其中一楼的肉菜市场拥有约100户以上的小档口,经营的主要业态包括水果、蔬菜、肉类、粮油等零售业务,地下室用于停车使用,二楼为冷库项目,五楼为办公场地,三、四楼为闲置状态,实际使用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4、上述标的按现状不交吉拍卖,存在分租、转租等情况。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自行与现有的小租户进行沟通和协商,包括但不限于迁移、续约或解除租约等事宜。委托方及拍卖人不保证小租户的配合程度,亦不参与租赁权买受人与小租户之间的任何协商,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评估风险并兜底,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诺也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租赁权买受人须妥善处理,不可出现影响民生或上访等影响委托方形像事件,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租赁面积、租金等拍租结果进行调整。

5、上述标的出租面积为6591.39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下室面积为2057.46平方米,另有空地约2459平方米给予租赁权买受人使用;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首3个月租金(拍卖结束后需缴交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首3个月租金,不足部分租赁权买受人需在10天内补齐)。同时,租赁权买受人须自行负责与属地政府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标的的顺利转移和后续使用,这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所需的使用许可、执照办理等。

6、上述标的供配电、消防及电梯等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电柜、变压器、低压电柜、电缆、发电机、消防等设备)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租赁期间使用权归租赁权买受人,租赁权买受人须聘请委托方指定维保企业进行维修、维保、巡检等,并确保以上设备、设施符合正常使用、规范运行的标准,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如租赁权买受人需对电梯停用、启用、更新和供配电设施进行增容等,需事先征得委托方同意,相关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租赁权买受人新建的电梯、中央空调(含模块机组)、供配电设施等所有权须无偿移交委托方,并在15天以内无条件与委托方完成所有权(含使用权)过户手续。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不交吉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规划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瑕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不得经营与文物保护法规相违背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得经营属地街道规定的高污染行业。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拍卖成交的,上述标的委托方给予租赁权买受人3个月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审核通过后由租赁权买受人按政府相关要求向各部门进行上报,审批通过方可进场施工。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拍卖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71712时前按 “竞买人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报名资料递交至我公司(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由我公司及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718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471817时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3、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4719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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