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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东莞市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5年2月6日
  • 有效时间:2015年2月6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2月12日资产包
2015年2月12日资产包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行定于2015212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位于深圳、惠州、广州、佛山、东莞、安徽、江苏等地区56债权和位于东莞地区的17个资产物业投资权益,债权及物业资产权益合计155511.26万元(不含利息及逾期利息),具体债权标的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标的

债权及物业金额

起拍卖价

拍卖保证金

第一包

29975.39

27392

2730

第二包

10326.81

5204

520

第三包

29561.88

6105

610

第四包

14728.1

9507

950

第五包

21735.63

3603

360

第六包

15861.29

6705

670

第七包

17730.65

14211

1420

第八包

4802.06

5705

570

第九包

10789.45

10058

1000

合  计

155511.26

88490

8830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分9项标的拍卖,标的物分项拍卖详细资料请到我行索取并及时以汇款方式缴付相对应的拍卖保证金。1、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2、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汇款单位凭汇款单据及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法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在拍卖前联系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拍卖保证金需于2015211日前划入指定账户,拍卖后无息退回竞买人。

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保证金由我行无息退还。

本次拍卖资产包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办理竞拍手续均视为已了解及认可标的现状和瑕疵,本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委托方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标的拍卖所涉及委托方和买受人所有税费由委托方和买受人自行承担及缴交。

资产包展示时间:20152910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76922413434、(013802393779(方生)

拍卖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账户名称:东莞市拍卖行;账号:4427050104000031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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