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12月14日10时,在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32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1、粤YUG345号宝马牌小型汽车一辆(GT328i,交吉),保证金:3万元,参考价:298,080元,案号:(2016)粤0605执3174号。2、餐饮等设备一批,保证金:1.3万元,参考价:124,036.80元,案号:(2016)粤0605执5817号。瑕疵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1: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车辆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向车管所部门出具确权的相应法律文书,无法办证、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承担全部过户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等费用)。标的2:①所拍卖餐饮等设备详细清单见评估报告,数量以现场清点为准,质量及型号等以现场实物为准。②买受人收取法院出具的解封及确权裁定后十日内须自行将所拍得餐饮等设备搬离存放地点,逾期的,则买受人须自行负担存放上述家具所产生的占用费等费用。
保证金须于12月12日17时前到账为准存入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注明案号,跨行或跨市的退保证金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并于12月13日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退回保证金资料到我司办理登记手续。展示时间:12月7-8日;公司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3号二层205室;电话:83284382;南海法院监督电话:862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