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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6日
  • 有效时间:2015年11月25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11月25日房产
2015年11月25日房产

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3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

行人

看样时间

1563801

东莞市东城区堑头黎屋围大金鼓广场9K号房(产权证号:0200592014),建筑面积:171.06

569288

56000

陈士雄

1111日下午3时在标的管理处门口集中

1554003

东莞市万江区万高路88号世纪海怡花园(水印长堤)贝堤路C59B房产(证号:0300594171),建筑面积305.99

1713520

170000

何采模

1110 日下午3时在标的管理处门口集中

1504207

东莞市道滘镇蔡白村沿海丽水佳园怡景区第11栋五联排别墅6号房(证号:1200512124)及家私电器建筑面积263.64

2032768

200000

刘巧娟

1110日上午10时在标的管理处门口集中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具体质量、数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

展示时间:11月101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111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道滘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1117日前与我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查询电话:22413318、18925588441(郑生)、13556676633(祁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营业部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执行局、道滘法庭电话:861012398610106588339905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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