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5年11月19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503705 |
粤S1553X车辆(雪佛兰) |
65000 |
65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724号,谭锦康。 |
11月10日10时30分南城区鸿福西路汇成大厦负二楼停车场集中看样。 |
1503706 |
粤SS174D车辆(丰田) |
71300 |
70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722号,吴明亮。 |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能否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等),有抵押。
展示时间:2015年11月9-1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8926861616 巫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账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大朗法庭:89889844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