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5年11月18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网络拍卖)::
序号 |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 |
1553708 |
机器设备一批 |
东莞市运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480 |
600 |
11月9日9时30分清溪镇松岗路158号厂房门口集中。 |
2 |
1553710 |
机器设备一批 |
东莞市鹏锦实业有限公司 |
92800 |
9000 |
11月9日10时30分凤岗镇雁田村怡安工业城第80栋门口集中。 |
3 |
1553712 |
粤B6NH68车辆(大众桑塔纳) |
田佳 |
3544 |
350 |
11月9日11时30分东莞市凤岗镇综合停车场集中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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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53713 |
粤B498YA车辆(大众) |
邱建华 |
2912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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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553715 |
粤B522XX车辆(大众) |
刘祖琪 |
3112 |
300 |
展示时间:2015年11月9-10日。
备注:以上标的物均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以上车辆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2628 18926861616 巫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塘厦支行 帐号:44001 77930 80530 03219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28 (1-2号标) 执行局电话:89808685 (3-5号标)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网、东莞阳光网查阅。
东莞市宏泽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