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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 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2015年11月6日资产拍卖会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
  • 有效时间:2015年11月6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2015年11月6日资产拍卖会
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2015年11月6日资产拍卖会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1161430分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标的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海关西街3F119商铺【案号:2014)穗花法执字第755号】

面积约45m2  起拍价: 506214   保证金:5万元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天贵路49A703房【案号:2014)穗花法执字第755号】

面积约107m2  起拍价: 507514   保证金:5万元 

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5354号商铺【案号:2014)穗花法执字第755号】

面积约27m2   起拍价: 196205   保证金:1.9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5102223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5113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5年11月4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5年11月5。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5年11月6日14时15至1430分。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51161430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66831857

──须  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3号富海大厦21

联系电话:陈小姐 13560386444   020-81216662    传真:020-81215017

广交所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联系电话:89160711

公司网站:www.hmpmw.com   邮箱:gzhmpm@126.com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刊登报纸:20151016日《广州日报》B4版刊登

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

              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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