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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      目:行业要闻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 发 布 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6日
  • 来      源:深圳特区报
    标      题:广东改革开放40年:“拍卖槌”见证中国土地制度变革
广东改革开放40年:“拍卖槌”见证中国土地制度变革




1987年12月1日,深圳发生了一件“破天荒”的大事:为了缓解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压力,深圳市敢为人先,在深圳会堂公开拍卖了一幅8588平方米地块50年的使用权。


当年拍卖所用的那把“拍卖锤”已作为文物,陈列在深圳博物馆3楼展厅。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莎莎/文 胡蕾/图

  “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年展览”正在向全社会征集展览藏品。“1987年深圳土地有偿使用拍卖槌”是本次大展的重要展品。

  1987年12月1日,深圳发生了一件“破天荒”的大事:为了缓解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压力,深圳市敢为人先,在深圳会堂公开拍卖了一幅8588平方米地块50年的使用权。

  这一开先河之举直接促成了《宪法》中有关土地使用制度内容的修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在删除土地不得出租规定的同时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

  如今,当年拍卖所用的那把“拍卖锤”已作为文物,陈列在深圳博物馆3楼展厅。“1987年深圳土地有偿使用拍卖槌”又称“土地拍卖槌”“动地一槌”,是深圳这一惊天动地创举的直接见证物,属二级文物。槌头直径6厘米,槌高8.7厘米,槌长31厘米,槌板高7.5厘米、宽17.8厘米、长53.3厘米,重2.95公斤。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从来不知何为“拍卖”的人们,当时竟找不到进行这次拍卖的一个举足轻重的“道具”——拍卖槌。香港测量师学会得知后派人专程赴英国,在一家有百年历史的木匠行定做了这个枣红色的樟木拍卖槌,赠送给深圳市。

  资料记载,1987年上半年,深圳进行大胆改革和探索。1987年3月,深圳修改了《深圳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抵押等新内容,随后,在公开拍卖前的3个月内,深圳又在内地率先以协议和招标的方式,有偿出让了两块商品房用地。

  1987年12月1日,轰动全中国的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在深圳会堂响起的“惊天一槌”,这是中国首次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据当天的举槌人、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局长的刘佳胜回忆说:轰动全中国的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在国家相关领导、17个市的市长和中外媒体的聚焦下正式开始。拍卖的宗地位于罗湖布心路,拍卖底价为200万元,竞价幅度为5万元,拍卖师叫价后,场上出现了激烈的竞投场景。经过几轮叫价后,该地块最终被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拿下。

  也是从这件事开始,中国的住房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1988年4月,将原宪法中禁止土地“出租”两字删去,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次年4月,宪法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条文。随后,《土地管理法》也作了相应的修改。10月,深圳在全国实施房改,将住房商品化。“福利分房”逐渐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商品房”。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捐赠改革开放藏品,具体事宜请致电0755-8812108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A区北门深圳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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