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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      目: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 发 布 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 来      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      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拍卖机构库(第二批)征集公告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拍卖机构库(第二批)征集公告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拍卖机构库(第二批)征集公告




     为满足公共资源交易拍卖委托工作需要,我中心现以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建立拍卖机构库。自愿申请入库的拍卖机构,请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应取得总公司授权);

2.取得拍卖许可;

3.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承租权拍卖的业绩;

4.依法纳税,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愿申请入库的拍卖机构请于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止,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或邮寄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2楼大厅。

2. 提交资料及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1)拍卖机构库入库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时)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办理申报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拍卖许可文件复印件;

(5)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租权拍卖业绩;

(6)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网络拍卖业绩;

(7)拍卖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8)依法纳税、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或说明;

(9)拍卖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获奖证书、企业等级证书等。

3.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年度报告公示网页截图,如无法提供须提交相关说明,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分公司申报应提供总公司授权。

(2)业绩需附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应同时包括:拍卖公告(报纸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链接,或电视媒体公告视频)、成交凭证(或成交确认书)(必须有拍卖机构公章、买受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3)申请材料每一页均应由拍卖机构加盖公章。必要时,拍卖机构应按我中心通知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如发现虚假材料,该拍卖机构将被取消入库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在我中心办理任何业务。

三、 入库名单公告

自愿申请入库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核对无误的拍卖机构将正式入库,有效期暂定为一年,入库名单将在我中心网站(www.gdggzy.org.cn)公布。

委托方将在有效期内分批次委托拍卖业务,每次采取公开随机抽取方式,在拍卖机构库中确定一家机构承担拍卖业务,被抽中的拍卖机构不参与下一批次的随机抽取。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代建招标服务部

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62791872,62791875。

附件:1.拍卖机构库入库登记表(格式).docx

     2.拍卖业绩表(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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