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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会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签订的战略合作项目相关事宜,我会转发碳金融师培训通知如下,企业在拓展新业务领域中,可以按需求参加学习。 点击在线报名
“碳金融师”第四期岗位能力培训班
(2017年1月)
一、背景趋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联合发布《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明确提出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全面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碳金融发展对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提高碳交易市场的效率、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积极意义。发展碳金融将活跃我国金融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进而使碳交易能够在碳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利益,有效处理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简称“广碳所”)作为全国碳排放交易总量最大的试点交易所,自启动以来各项业务成绩显著。目前,广东碳市场累计成交配额已接近3500万吨,总成交金额超10亿元,在全国试点范围内占据领先位置。广碳所经过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碳市场发展经验,并在国际和国内碳市场中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碳金融师是以满足碳金融人才需求为核心开发的实务课程,旨在通过系列课程帮助学员了解国内外碳金融发展背景与现状,全面把握围绕碳交易相关需求的融资安排和设计思路,以提高企业制定和执行节能减排战略的能力、规避市场风险、拓宽资金渠道和提升投资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资格授予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人社部培训中心”)与广碳所共同合作开展“碳金融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人社部培训中心颁发的“碳金融师”岗位能力证书,用人单位可凭证对持证人进行能力评价和聘用。证书样本见附件三。
官方证书查询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www.edu.mohrss.gov.cn/PostsTraining/Default.aspx
三、培训内容
四、师资力量
广东省和广州市发改委相关领导;
英国爱丁堡、北京航空航天、中央财经等国内外名校资深研究专家;
国际商业银行、投融资机构权威专家。
五、培训模式
六、培训对象
(1)金融机构及具有低碳发展融资需求的企业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2)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碳金融投融资服务的从业人员及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与参与碳金融服务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3)碳交易、碳金融主管部门及相关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关注碳金融发展并有志于普及提升自身相关认识、参与国内碳金融市场并期望从中发掘低碳商机的个人。
七、培训安排
(1)课程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
报到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8:40-9:00
(2)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交易所集团办公大楼B座302会议室
(3)计划招生人数:30人
(4)报名流程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月3日
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一),邮件发至jelin.y@cnemission.com或zry@cnemission.com,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安排学号并反馈。
广碳所联系电话:杨 雄020-89160707
朱茹瑶1382443773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监督电话: 010-64848450
(5)培训费用:
培训费4900元/人(含讲课费、证书、场租等费用),另教材与餐费统一安排,费用1000元/人,共5900元/人。住宿可代为预定,费用自理。
(6)汇款信息:
汇款截止日期:2017年1月3日
户名: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3948 8010 0100 3303 40
*备注:汇款请备注“学员所属公司+姓名”。
八、增值服务
(1)学员可免费申请广碳所个人会员,参与碳排放权的交易活动,享受会员定制资讯推送及交易咨询服务;
(2)培训结业的学员将进入广碳所“低碳专业人才储备库”,享受广碳所后续培训、资讯定制推送和业务咨询等服务;
(3)学员可参加广碳所定期举办的低碳沙龙活动,与其他人才进行交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4)凡参加过广碳所培训课程的学员均可在其他培训项目中享受九折优惠;
(5)学员可免费享受广碳所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服务,该平台是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为绿色低碳领域的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平台。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