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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粤拍师函〔2016〕4号 关于参加2016年《拍卖师操作规范》标准宣贯的通知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关于参加2016年《拍卖师操作规范》标准宣贯的通知

 

有关拍卖师:

    根据中拍协〔2013〕 12 号《关于宣贯<拍卖师操作规范>的通知》精神,每名注册拍卖师至少应参加一次《拍卖师操作规范》宣贯培训。完成培训并考核通过的学员,将获得中拍协颁发的《标准宣贯结业证书》。该证书是今后考核、评价拍卖师的重要依据。经核实,我省尚有189名拍卖师仍未参加过中拍协相应宣贯课程。

应部分未参加宣贯学习拍卖师的要求,中拍协决定加办两期《拍卖师操作规范》宣贯班。请全省拍卖企业、拍卖师认真查阅附件名单,积极主动参加中拍协相应课程。

两期《拍卖师操作规范》宣贯班的初步安排如下:

1、杭州班:3月29日报到,3月30日—4月1日上课;

2、北京班:4月12日报到,4月13日—15日上课。

请拍卖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详细信息请登录中拍协网站查询并在线报名(http://www.caa123.org.cn

 

附件:/广东省未参加《拍卖师操作规范》宣贯学习拍卖师名单.xlsx (点击下载查阅)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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