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会员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章程》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如下:
(一)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三)理事、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3000 元。
请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划账或现金缴交的方式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会费汇交至协会,如以个人账户划款的,请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并将汇款单传真或电话告知协会,划款附言须注明“2016年会员费”字样。
特此通知。
收款单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银行账号:6821 5794 595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水荫路支行
联系人吕小姐,电话020-87396612-611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