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洛杉矶”法院裁定,“美国电影艺术学院”可以用10美元买回一座去年以7.9万美元高价拍卖的奥斯卡金像奖。
这项法官的裁决是在学院与拍卖公司“桑德斯”达成协议之后作出的。据悉,“桑德斯”向来以拍卖与电影有关的纪念品闻名。
这座引起争议的奥斯卡奖杯是1942年,电影艺术指导莱特凭借电影《不是冤家不聚头》荣获的。莱特的侄子去年6月把奥斯卡奖杯卖掉,而后由“桑德斯”拍卖公司获得。
学院称,这项交易违反了学院在1951年的规定,也就是奥斯卡得奖人及其后裔不能擅自出售金像奖,必须让学院优先以10美元的价格买回。
此外,学院的律师指出,“桑德斯”拍卖公司曾经拿过15座奥斯卡奖座,熟知这项规定。律师强调,奥斯卡奖是最具声誉的艺术成就奖,学院的规定是希望保持这个奖座的尊严及价值,以避免成为一般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