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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      目:协会动态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 发 布 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5日
  • 来      源:广东拍卖业协会
    标      题:广东拍卖行业可在我省司法网络拍卖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拍卖行业可在我省司法网络拍卖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长郑晓星访谈录

 

编者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的通知》(粤高法〔2015134号),决定在全省法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通知明确“省法院决定统一在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原来由拍卖机构承担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将由法院工作人员完成”。

司法拍卖是广东省拍卖企业的主要业务。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时刻牵动着全省575家拍卖企业和广大拍卖从业者的心。近日,本刊特约通讯员就网络司法拍卖、尤其是“统一在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问题,采访省拍协郑晓星秘书长。郑晓星秘书长表示:运用网络技术是当今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省拍卖行业可在网络司法拍卖中发挥积极作用。以下是对郑晓星秘书长的访谈录。

 

问:我省拍卖行业对统一在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态度如何?

答:我省是司法拍卖的发祥地,也是司法拍卖改革的“排头兵”。20多年来,广东司法拍卖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开创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司法拍卖改革路子,有效缓解了司法执行难的问题,继而在全国推广,被誉为“广东模式”。在此,我省拍卖行业也发挥了积极的配合作用,长期为各级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有效缓解了各级法院的执行压力。

运用网络技术是当今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传统拍卖改革创新的一项措施。相信借助网络技术,加强拍卖信息推广,对促进我省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是有利的。因此,省高院印发的《关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法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这对促进司法公正、健全执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近年来外省部分地区法院曾试行在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实践表明: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有其优势,但其缺陷也很明显。如不提供拍卖线下服务,拍卖成交率较低等等。作为全省拍卖行业的自律组织,省拍协愿意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拍卖行业专业优势,弥补网络司法拍卖的某些不足,配合省高院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并希望在此项工作中继续发挥拍卖行业的积极作用。。

 

问:拍卖行业怎样在网络司法拍卖发挥专业优势?

答: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发挥专业优势。

首先,可为网络司法拍卖提供优质线下服务。将在“淘宝”平台上网拍交易的标的,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委托列入法院中介服务名册中的拍卖企业提供招商、展示、咨询、交付等线下服务,约定合理的服务费。这样,既能发挥拍卖企业的专业优势,也能减轻法院执行工作压力。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做好标的招商、展示、咨询、交付等线下服务工作,是司法拍卖成功的关键,而这些服务工作正是拍卖专业人员的强项。鉴于法院在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中,提出使用的“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恰恰是不提供上述线下服务,加之法院专职人员力量有限的现实问题,将可能加大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的风险责任和工作压力。

而拍卖企业是专业团队,积累了成熟的招商和拍卖操作经验。目前我省575家拍卖企业遍布全省各市县,1690余名拍卖师和6000余位从业人员有着丰富的司法拍卖工作经验,是一支可信赖的司法拍卖专业队伍。在司法拍卖中,从标的情况摸底,到交付标的及相关问题协调,为客户提供拍前、拍中、拍后一站式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凭借20多年协助完成司法拍卖经验,既可以加快拍卖进程,提升执行案件办结率;又可以由拍卖企业负责化解拍卖风险,减轻执行法官工作压力。

其次,对一些不适合网络拍卖的涉诉资产,可继续委托拍卖企业拍卖。并非所有涉诉资产都适合采用网络拍卖。根据经验,涉诉资产,尤其是房地产标的,因动辄百万、千万以上,还可能存在隐性瑕疵。目前,我省部分地市对于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等资产实现了限购或限制登记政策,尤其是集体用地,竞买对象因受限制而影响参拍率,成交率普遍较低。上述不适合网络拍卖的涉诉资产,可继续委托拍卖企业拍卖,这是在司法拍卖中多头并举,扬长避短,积极利用拍卖企业的专业力量,加强线下服务执行效率的有效方式。

20051月至今,我省拍卖行业保持了十余年的司法委托拍卖无违法犯罪的诚信记录。因而,我们有信心、有诚意为我省司法网络拍卖提供更优质的专业服务。若能充分利用好我省既有专业素养,又有很高积极性的拍卖行业队伍,相信对网络司法拍卖改革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问:据了解,我省各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并且普遍使用网络拍卖平台。在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中,如何继续发挥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作用?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接受监管”标准建立人民法院涉诉资产统一交易场所的通知要求,在省高院和省经信委的指导下,协会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共建设了23家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场所,并在201358日,得到了省高院的核准(粤高法〔2013158号)。全省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于当年6月全面正式启用。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四个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接受监管;同时,通过拍卖专业网络平台,实现网络和现场同步竞价,实现了拍卖完全在规范下交易、操作完全在监督下运作,扩大了拍卖信息的披露范围,扩展了拍卖标的的交易空间。

截至2014年底,已有18个拍卖中心场所通过“中拍网”全国网络平台,以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为我省各级法院涉诉资产提供了统一进场拍卖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占全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场所的78%,累计进场拍卖成交额已超过100亿元。可以说,我省这23家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完全可以胜任全省各级法院委托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任务。

我们认为,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平台在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管下,协会同时对企业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有利于共同建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司法拍卖平台。继续发挥各市现有统一平台作用,完善涉诉资产交易体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便能有效发挥拍卖行业的专业作用,也能更好地推动司法拍卖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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