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拍卖协会、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科学、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会继续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现将2014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一)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
(二)2014年度内开展艺术品拍卖活动的其它拍卖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15年5月5 - 15日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在5月5日前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认真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整理和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进入后台,按要求在“行业专项统计”一栏中进行填报(填报表网络模板见附件)。
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具备《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也须做“0”申报。
填报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翔实,不得空白;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需原件扫描(或拍照),图像清晰,不得造假。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张 菁 010 – 68391137 - 8011
填报内容咨询:余锦生 010 – 68391137 - 8017
附件:1.数据填报流程
2.《2014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网络填报模板)》
3、全国文物拍卖企业名单(截至2014.12.31)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数据填报流程.doc (下载194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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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网络填报模板)》.doc (下载1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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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文物拍卖企业名单(截至2014.12.31).xls (下载18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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