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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      目:行业要闻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 发 布 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0日
  • 来      源:广州日报
    标      题:网络拍卖法律不健全
网络拍卖法律不健全

 

网络拍卖法律不健全




 
 
   
    网络拍卖快速发展,众多企业纷纷加入“网拍”行列。广东省政协委员谭练提交提案,表示我国法律对从事网络拍卖活动网站的建立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网络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投机和欺诈的现象。

    她建议尽快出台网络拍卖相关标准、拍卖范畴、业务流程,修改《拍卖管理办法》,明确网络拍卖经营主体资格,规定网络拍卖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规范网络拍卖法律关系。

    “这些网络拍卖的主体是否必须满足《拍卖法》中规定的拍卖人的条件,如果不需要满足,则有什么法律依据?”谭练称,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网络拍卖主体的情况下,“网拍”行为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一些网站打着“网上竞价”、“网络议价”等名义,试图规避法律风险,建议对网络拍卖主体准入条件给予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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