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中拍协函字[2009]56号《关于做好第21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料填报的通知》要求,协助中拍协做好新拍卖师的颁证及建档工作,现请第21期新录取的拍卖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由本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登记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登记表》填写的各项内容应清晰、准确,不得涂改或漏项不填。
2、在表格照片位置贴本人证件照片。(另需提供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两张,用于制作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存档备案。)
3、缴纳拍卖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费20元/每人。
二、新录取的拍卖师所在注册企业核实表格填写内容后,在表格中注明的位置上加盖本企业公章,于2010年1月10日前交到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处。(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材料的请致电确认收到资料)
三、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楼C室
邮编:510030
电话:020-83646171、83646172
联系人:蔡健华、何洁仪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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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2/31 来源/出处:粤拍师函〔200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