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拍师函〔2009〕3号
关于做好我省拍卖师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和
2010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拍卖企业及拍卖师: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于今年9月3日正式成立,属广东省拍卖业协会下设机构,除履行了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处原拍卖师管理部的职能,配合中拍协开展全省拍卖师的执业监督和注册管理工作外,还将开展业务培训、专业指导、联谊交流、政策研讨、社会咨询以及协调解决拍卖企业与拍卖师劳资纠纷等服务。
根据委员会的条例规定,委员会成立后,全省拍卖师自然成为其成员,每位拍卖师成员每年须缴纳管理费用100元,每年于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时交纳(年检时免交中拍协的年检注册费用10元)。同时,委员会为使每位拍卖师能及时了解行业内的最新的重要事件、业内外动态,热门话题、新闻人物,权威地解读拍卖业政策、法令,准确跟踪拍卖新闻进展,展望拍卖业的走向,推广拍卖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交流拍卖实践心得,研讨行业内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要求每位拍卖师订阅一份2010年度的《中国拍卖》杂志,全年12期,240元/套(由杂志社统一按拍卖师的注册单位地址邮寄给拍卖师本人收)。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中拍协[2009]63号)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中拍协[2009]30号),现将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时间
1、年检范围:第1期至第20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的拍卖师。
2、时间: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年检申请。
二、须提交的年检材料
1、《2010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一份(附件1见附件下载,并经注册拍卖企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会员登记表》一份(附件2见附件下载)。
3、拍卖师本人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注:注册有效期自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不需提交《拍卖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封套)。
三、须缴纳的费用
1、2010年的拍卖师管理费:100元/人。
2、订阅2010年《中国拍卖》杂志款:240元/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师年检材料及费用由各拍卖企业统一收集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协会秘书处,广州地区以外的拍卖企业可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资料并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拍卖师的姓名。
2、每位拍卖师须在年检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和费用(管理费和订刊费共340元)交齐至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五、邮寄年检材料和汇款(邮寄)地址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楼C室
单 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邮 编:510030
收款人: 何洁仪
联系电话:020-83646171 83646172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2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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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2/14 来源/出处:粤拍师函〔2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