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清远市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现就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清远市、经批准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拍卖企业于3月20日前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在线系统填报要求: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件1、附件2。
四、纸质材料报送清单及地址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版扫描件。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4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4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清远市商务局(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楼7013室)
五、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对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清远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点击下载)
附件2:202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点击下载)
附件3:广东省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 (点击下载)
清远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