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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8月28日
  • 有效时间:2015年9月15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9月15日拍卖会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拍卖会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915日下午3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物名称

起拍价

保证金

被执行人

案件

1502908

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村富华北路福都花园2单元1612的商品房,建筑面积约86.46㎡,未办证

371778

37000

林雯雯

2015)东二法朗执恢字第28号、(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589

1502909

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338号金莎雅苑2单元1213的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10.02㎡,已办房产证

717330

71000

冯小平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161号、(2015)东二法朗执受字第3

备注:该房屋有抵押,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手续,按现状拍卖。

看样时间:2015831日至91

集中看样时间:831日上午10时看福都花园商品房;1045分看金莎雅苑商品房。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9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二人民法院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批号物品的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当天到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8922533385  23031993    传真:23032178

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丽峰路23号东田丽峰大厦办公701C.D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213      大朗法庭电话:8988986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898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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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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