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5年8月28日15时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机器设备”一批及“东风牌”货车一辆,起拍价:430960元,保证金:4.3万元。
2、“六色小森胶印机”一台,起拍价:5211840元,保证金:52万元。
上述标的受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8891733
标的概况:
标的1:机器设备有晒版机、十字对位打孔机、洗板机、分条机、冲压机、切割机、品检机、胶印机、切线机等。
东风牌小霸王货车,车牌号粤DZY747,车辆型号:LGDCF71A58A416434,发动机型号:4F18,发动机号:C90401670A,排量1808ml,使用性质:非营运。
标的2:六色小森林胶印机一台,规格型号为:L640-6色,厂家或品牌为:KOMORI,产地为日本。
注:以上标的概况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详情请到本公司查阅委托资料。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报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方提交依据。对
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于截止竞买登记手续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申请,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按现状拍卖。详情请查阅:www.hd-auction.com.cn。工商局监督电话:88563242。
展示时间:2015年8月24日 (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88810009(朱先生)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3号利鸿基A幢1703室
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