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标的1: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现南沙区)大岗镇环城东路7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20项房产[拍卖号:(2015)穗番法委拍字00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2008.80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5778.9平方米。起拍价:16,044,748元;保证金:1,600,000元。
标的2:粤A061HZ号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拍卖号:(2015)穗番法委拍字007号]。起拍价:5,250元;保证金:500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3月9、10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5年3月17日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5年3月18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5年3月19日。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时45分至上午10时。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10时。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39122547。拍卖机构: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创利拍卖有限公司。
──须 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电话: 13560386444 18688408212 020-81216662 89160711
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创利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