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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4日
  • 有效时间:2015年8月28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人民法院委托,本司20159715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标的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案件及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1502704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第七村民小组上油古岭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约134.2建筑面积约671

1583560

150000

2015)东二法岭执恢字第4号,廖周明

818日1530分大岭村村委门口集中看样备注:土地系集体土地,已办土地证,产权证号:(2011)1900151705949,限本村户籍人员购买。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能否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过户中应缴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后过户纳税手续和过户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展示时间:2015817-18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82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多个标的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岭山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 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账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大岭山法庭:89889906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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