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5年8月25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网络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502803 |
东莞市清溪镇石田路柏丽华庭33幢802、803房,建筑面积共约170.85㎡(其中:802房约85.84㎡、803房约85.01㎡)。 |
何春姣 |
1221578 |
120000 |
8月10日15时30分柏丽华庭管理处门口集中看样。房屋合同编号:20120905BEA615876049、20120905FC58E4876103。备注:两处房产已由被执行人打通成一个整体,故采取整体拍卖。 |
展示时间:2015年8月10-11日。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能否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标的物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 利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塘厦支行 帐号:44001 77930 80530 03219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14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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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