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东莞市拍卖行定于2025年7月15日10时至2025年7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房产证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 |
备注 |
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15楼房产 |
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97054号 |
办公 |
865 |
4358700 |
500000 |
10000 |
按现状拍卖 交付 |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场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内的空调由买受人拆卸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交委托人处理。 |
二、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必须具备东莞市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2025年7月1、2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告知:(一)拍卖成交后,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提供协助;标的实物自移交之日起,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次标的交易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均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实际缴交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三)如因竞买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0769-22413434、18925588441郑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心达鑫创富中心九楼
东莞市拍卖行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