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08月14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依法按现状拍卖: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72号1503房。面积:82.3771平方米;起拍价:224.8895万元;保证金:224000(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08月14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依法按现状拍卖: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72号1503房。面积:82.3771平方米;起拍价:224.8895万元;保证金:224000(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