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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7日
  • 有效时间:2015年8月4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8月11日拍卖车和房屋
2015年8月11日拍卖车和房屋
 

拍卖公告

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物(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批号

标的物名称

被执

行人

起拍价

保证金

集中现场

看样时间

拍卖

时间

1502606A

停放在东莞市常平镇陈屋贝新塘吓工业区东莞市常平恒丰电脑机绣厂内粤S9938Y汽车一辆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滞纳金等),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严峰

119600

11000

728

上午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811

下午3

1502606B

东莞市常平镇振兴路福安楼308号房屋及屋内家私电器,建筑面积约93.12m2,房产证号码:2480860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按现状拍卖

182140

18000

728

上午9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502606C

东莞市常平镇明康家园之世纪康城B21C号房屋及屋内家私电器建筑面积约203.45m2,房产证号码:C7214365,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按现状拍卖

932790

93000

728

上午1015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展示时间:727日、28

有意竞买者,请于84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  

联系电话:22210668    詹生:13829213099     传真号:22212336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80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院电话:89808823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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