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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有效时间:2024年12月4日
  • 拍卖会所在地:江门
    标  题:【铭兴拍卖】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四套住房拍卖公告(第二次)
【铭兴拍卖】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四套住房拍卖公告(第二次)

受委托,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120510起至2024120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详细见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在楼层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202房,粤房地证字第C2873762

80.71

2层

188,861.00

38,000.00

1000.00

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302房,粤房地证字第C2873764

80.71

3层

190,476.00

39,000.00

1000.00

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602房,粤房地证字第C2873772

80.71

6层

183,212.00

37,000.00

1000.00

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702房,粤房地证字第C2873774

80.71

7层

181,598.00

37,000.00

1000.00

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物:

台山市台城镇台沙路26号202、302、602、702四套住房,建筑面积合计322.84平方米(每套房的建筑面积均为80.71平方米)。

标的按现状拍卖,上述四套住房目前为单位员工宿舍,均有员工居住。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将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安排原居住员工搬离腾空。

二、拍卖标的物税费约定:

1、拍卖标的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以下规则处理:(1)买受人付清成交款项之日在当月15日及之前的,当月及之后的房土两税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付清成交款项之日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房土两税由委托人承担,次月起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过户涉及的交易税费约定如下:(1)委托人负责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及过户产生的印花税;(2)买受人负责缴纳房产交易契税、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涉及的契税和印花税、因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产生的滞纳金和违约金等;

3、拍卖标的物过户涉及的重置评估费由委托人承担,测绘费、工本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物有欠缴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能以承担该三项欠费抵扣买受标的物的成交价款;竞买人应提前向拍卖人了解有关欠费情况,拍卖人予以配合;如物业管理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就以上欠缴费用向委托人追缴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清偿或以拍卖保证金优先支付;

5、其他未作约定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未及时支付以上1至5项其应付税费的,经催告后2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且买受人需另外先行赔偿委托人为本次交易已缴纳的税费,委托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退费并收款后再退回买受人。

  

二、竞买人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7-29日(请提前电话预约),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五、关于竞买保证金:

① 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7.MmQ2ZO&&path=sf-hc-right-content5#q1

②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原冻结的保证金操作划转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③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金额的4.5%收取。

七、淘宝网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以阿里拍卖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前接受咨询。

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一旦应价即视为已知悉该标的全部状况及相关资料,接受该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本次竞价中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的内容及条款的约束,承担竞买、受让标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及后果。

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0-83740248 潘女士 梁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506室

 

 

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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