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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0日
  • 有效时间:2015年7月20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8月4日拍卖房屋
2015年8月4日拍卖房屋
 

拍卖公告

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物(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批号

标的物名称

被执

行人

起拍价

保证金

集中现场

看样时间

拍卖

时间

1552107

存放在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号永发工业城内机器设备一批注:标的物的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东莞市荣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19280

11000

721

上午101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84

下午330

1552109

存放在东莞市塘厦镇塘兴路8号永发商务大厦603604室内办公设备一批,注:标的物的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东莞市泰利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44240

4000

721

上午9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552111

停放在东莞市凤岗交警大队停车场内粤LVE669汽车一辆,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滞纳金等),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按现状拍卖

陈明军

8240

800

721

上午112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502506

东莞市厚街镇环岗湖海逸豪庭倚湖名居翠河径12号别墅及屋内家私电器,建筑面积约350m2,房产证号码:C3746134号,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按现状拍卖。

刘炽忠

7590210

750000

721

下午3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84

下午3

展示时间:720日、21

有意竞买者,请于727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相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  

联系电话:22210668    詹生:13829213099     传真号:22212336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银行办理缴款时间:星期一至五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9808996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80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院电话:89808823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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