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年8月4日16:0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批号1502507,东莞市常平镇金美村河西五路1号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东府集用(1989)190024061132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5.5㎡,建筑面积342.05㎡,起拍价450592元,保证金45000元。被执行人:周伟雄。2015年7月21日10:00在标的所在地集中看样。展示时间:2015年7月20-21日。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限本村户籍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拍卖当天到集中拍卖中心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22302988、传真22317376 钟小姐18929268363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55号方中大厦503室
公司微信号:dgztpm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行东莞塘厦支行
常平法庭电话: 89808280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