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4月22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052852193000178),并于2024年4月22日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4年4月16、17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72261转29、26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
出租面积(㎡) |
房产证规划用途 |
租期(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月租金起拍价(元) |
|
1 |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62号房屋租赁权 |
513.19 (其中一楼57.64㎡,二楼455.55㎡) |
一楼为商业,二楼为办公 |
10 |
117,000.00 |
39,000.00 |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1、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竞买人报名资料:竞买人为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交付,现为空置状态;
2、标的出租用途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不允许清单:不允许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有损电力企业形象或者声誉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允许经营属地街道规定的高污染行业。
4、特别说明:首月租金成交价仅作为《租赁合同》于2025年10月15日前的月租金价,2025年10月16日及之后的月租金价由委托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市场评估,评估月租金低于或等于合同原月租金的,月租金按原合同执行;评估月租金高于原合同的,月租金按评估月租金执行,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当月租金依据新评估报告有调整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承租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2、标的用途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该租金价不包含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涉及该标的的其他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不设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
5、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竞买人递交资料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4月22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052852193000178),并于2024年4月22日17时前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上传至网络竞价平台,完成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2、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4年4月23日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平台www.gwgponline.com进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