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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
  • 有效时间:2023年10月18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2023年10月18日广州市荔湾区沿江西路43号博览馆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3年10月18日广州市荔湾区沿江西路43号博览馆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18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荔湾区沿江西路43号博览馆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1017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1017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31089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72261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

公司网址: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房产证规划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荔湾区沿江西路43号博览馆租赁权

5441

办公

10

2年递增5%

2,000,000

348,224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提交主体相关运营方案;

(3)提交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

(4)承租《承诺书》。

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标的概况及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该标的为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于20028月被纳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委托方于2021年向广州市文物局上报审核《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当前广州市文物局已对该方案进行批复,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在合同期内按该方案及批复内容对博览馆开展修缮,相关修缮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若租赁权买受人因经营项目、装修设计等,需对前期已批复的修缮方案进行调整的,租赁权买受人须自行向广州市文物局上报,在取得广州市文物局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委托方不对审批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2、博览馆地处于广州市荔湾区沿江西路43号,共3层建筑,目前建筑物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脱落、渗水及门窗老化等问题发生,证载总建筑面积为5652.01平方米,本次出租面积为544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为880平方米、首层前座面积为873平方米、二层面积为1431平方米、二层夹层面积为558平方米、三层面积为1348平方米、三层夹层面积为351平方米,其余面积为委托方自用。

3、竞买人需缴纳200万元作为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该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首3个月租金(不足部分需租赁权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10天内补齐)。

4、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委托方缴纳300万元装修保证金,装修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200万,剩余100万在合同履约期间无对文物主体造成任何破坏的,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回。

5、博览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租赁权买受人涉及装修、修缮等均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要求自行委托设计公司,并上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待批准后再按批复内容、规定开展装修、修缮工程及日常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政府维修资金申请,若需委托方配合申请的,委托方将给予配合)。

6、该标的内中央空调(含模块机组)、电梯、供配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电柜、变压器、低压电柜、电缆、发电机等设备)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租赁期间使用权归租赁权买受人,租赁权买受人须聘请委托方指定维保企业进行维修、维保、巡检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如租赁权买受人需对电梯、中央空调停用、启用、更新和供配电设施进行增容等,需事先征得委托方同意,相关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租赁权买受人新建的电梯、中央空调(含模块机组)、供配电设施等所有权须无偿移交委托方,并在15天以内无条件与委托方完成所有权(含使用权)过户手续。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场现状进行拍卖,现为空置状态。标的出租用途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规划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不得经营与文物保护法规相违背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得经营属地街道规定的高污染行业。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拍卖成交的,上述标的委托方给予租赁权买受人3个月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审核通过后由租赁权买受人按政府相关要求向各部门进行上报,审批通过方可进场施工。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拍卖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101112时前按 “竞买人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报名资料递交至我公司(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由我公司及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的竞买人请于2023101610时在广州市天河区骏源大厦14楼会议室对博览馆租赁权的运营方案及修缮方案进行现场讲解,届时将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

3、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1017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101717时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4、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31018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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