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6日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45-247号等6宗物业租赁权(整体拍卖)。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8月15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年8月15日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3年8月10、11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72261转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
出租面积(㎡) |
房产证规划用途 |
租期(年) |
年递增率 |
竞买保证金(元) |
月租金起拍价(元) |
|
1 |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45-247号物业租赁权 |
199 |
营业及宿舍 |
5 |
每年递增3% |
50,220.00 |
16,740.00 |
广州市芳村区广中15路白鹤洞邮所物业租赁权 |
279.4 |
邮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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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大冲口公交站后)物业租赁权 |
45.0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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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92号物业租赁权 |
223.4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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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孚通街27号第1幢物业租赁权 |
60.6 |
住宅 |
|||||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孚通街27号第2幢物业租赁权 |
306.1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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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1、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广州市注册成立并续存的企业或者个人。
2、竞买人报名资料:竞买人为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和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报告、承租《承诺书》及《经营方案》。竞买人为个人需提交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承租《承诺书》及《经营方案》。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承租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
1、此次拍卖标的按现场现状进行整体拍卖,现为空置状态,其中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大冲口公交站后)物业租赁权未持有产权证明。
标的出租用途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规划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不得租赁给经营活动损害邮政企业形象的相关行业,不得租赁给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租赁给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若租赁权买受人要对上述标的进行分租、转租的,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3、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及验收说明: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拍卖成交的,上述标的委托方给予租赁权买受人2个月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装修完毕后经委托方验收后方可营业。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租赁权买受人对上述标的房产维修及施工完毕后,应向委托方出具相应的维修、改造合同及发票用以佐证投入的成本;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租赁权买受人维修施工完毕后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出具的相关安全报告,用以佐证房屋的安全性。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7、披露内容及特别说明:
(1)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45-247号物业租赁权: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根据仲达鉴字【2016】第(0902)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评定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45-247号房屋的可靠性等级为Ⅱ级,即可靠性略低于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个别构件应修复处理。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租赁权买受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14万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承租的基本条件。
(2) 广州市芳村区广中15路白鹤洞邮所物业租赁权:该物业权属证明面积为248.64平方米,另30.76平方米面积未有记载。租赁权买受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31万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承租的基本条件。
(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大冲口公交站后)物业租赁权:该房产部分已坍塌,租赁权买受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4.5万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承租的基本条件。
(4)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92号物业租赁权: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根据仲达鉴字【2016】第(0912)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评定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92号房屋的可靠性等级为Ⅲ级,即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个别构件应采取措施。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租赁权买受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24.5万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承租的基本条件。
(5)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孚通街27号第1幢、第2幢物业租赁权: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根据仲达鉴字【2016】第(0908)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评定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孚通街27号第一幢房屋的可靠性等级为Ⅲ级,即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部分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条件允许,宜整体拆除。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根据仲达鉴字【2016】第(0909)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评定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孚通街27号第二幢房屋的可靠性等级为Ⅲ级,即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Ⅰ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部分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租赁权买受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37万元进行装修改造,以达到承租的基本条件。
上述6宗物业租赁权按现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公开拍卖,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实地查看、实际踏勘,了解标的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委托方及拍卖方不做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充分考虑风险,一旦报名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性质、存在的瑕疵及所需投入装修费用等全部情况,日后不得针对标的现状、性质、存在的瑕疵及所需投入装修费用等问题提出异议,亦或依此要求取消、撤销或解除合同等。
(三)竞买人递交资料及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8月15日12时前按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报名资料递交至我公司(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届时由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8月15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年8月15日17时前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3、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3年8月16日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平台www.gwgponline.com进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