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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 有效时间:2023年7月13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2023年7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3年7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14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1012时前向我公司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年7月1317时前在网拍平台完成网络竞买报名手续。

展示时间:2023年7月5、6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72261转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https://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9270

8

年递增3%

5,000,000

424,6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与国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竞买人为企业的还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近两年利润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②近半年无被告不良记录; ③2022年税务等级须为A级;④实缴资本的核定以2022年12月31日数额为准。

2、竞买人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提交2021年、2022年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2022年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提交工商登记实缴证明(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该标的原用于广州邮区中心汽车保养场使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自编10号(江南明珠小学旁),占地面积2501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297㎡),建筑房屋面积9270㎡,主要建筑有4幢,其中,钣金车间2268㎡,维修车间2970㎡,综合大楼3432㎡,喷漆车间600㎡。本次出租面积为9270㎡,配套空地面积为18179㎡,租赁权买受人可对空地使用,并承担日常的维护管理安全等工作。

2、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现第三方仍在使用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共同清场,场地具体交付时间按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因场地延迟交付导致租赁权买受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场地装修进场前5天,租赁权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租赁权买受人(人民币)500万元装修保证金。

4、上述标的仅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明;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权买受人需对场地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维护),如因租赁权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委托方可对该场地进行停水停电,同时如因委托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租赁权买受人配合委托方与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5、在场地实际交付后,租赁权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季度预收租金。

6、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由拍卖方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

7、特别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性质、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档、咨询等方式),知悉标的物现状、政府规划、改造要求,自愿参与该标的的竞拍。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定合同。 

)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办理物业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标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经拍卖成交,委托方可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佣金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报名及拍卖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0日12时前按 竞买人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报名资料递交至我公司(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届时由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3年7月13日17时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3、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3年7月14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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