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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5日
  • 有效时间:2015年7月8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7月15日:中堂镇房屋、寮步镇房屋、车辆
2015年7月15日:中堂镇房屋、寮步镇房屋、车辆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人民法院委托,本司2015715153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标的批号

标的

被执行人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1

1502502

东莞市中堂镇斗朗村莞都可苑2区3号住宅楼030603房,建筑面积约63.21㎡。

涂晓锋

189630

18000

6月29日15时30分标的门口集中看样。质量和面积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2

1502503

粤BC8091解放牌厢式货车。质量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深圳市路明达物流有限公司

37400

3700

6月29日10时寮步镇石埗村敬业路大众停车场集中看样。

3

1552204

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鼎峰品筑3幢708号房,建筑面积约34.66㎡。

张志城

152504

15000

6月29日11时标的门口集中看样。房屋已办理抵押,质量和面积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面积、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能否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自行办理手续。

展示时间:2015629-3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7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办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利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黄洲分理处

执行局电话:86101177(1-2号标) 寮步法庭电话:82812782(3号标)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网、东莞阳光网查阅。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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