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业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定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1-3项标的物:
1、汕头市金涛庄西区49幢127号车库,面积约497.56平方米。起拍价:1748224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①、位于金涛庄西区49幢的住户享有同等竞买价格优先购买权;②、位于金涛庄西区49幢底层127号车库二楼以上的住户对该车库有通行权;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该车库不得分割;④、买受人在买受该房产后应继续提供通行权和保障49幢业主优先使用的权利。《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载明:金涛庄西区49幢计103套房由汕头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证明书仅作为出售商品房权属证明,不能代替《房地产权证》,凭证明书办理各单元的交易确认(补偿、增购)和产权登记手续。
2、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丰达雅居4幢701、702号房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合共111.22平方米)。整宗起拍价:415200元,竞买保证金:41000元。
3、汕头市金平区东方桂园南苑25幢501号房,面积150.98平方米。起拍价:634100元,竞买保证金:63000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6月11日-24日(预约查看标的物)。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提前与我行联系。并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12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保证金或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如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见报十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有意在本场拍卖会上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需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监督电话:第1项金平区法院—88560211;第2-3项龙湖区法院—88891733;汕头市工商局—88563242。另:竞买金平区法院的标的需提前到我行领取流程表。
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现67号)三楼
电话:0754-8845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