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拍卖行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点00分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拍卖大厅公开按现状拍卖下列4艘废旧船舶的拆解回收残值。
本次拍卖标的物如下:
标的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米) |
设计吃水(米) |
起拍价(元) |
1 |
拖船 |
长41.72*宽9.20*深4.65 |
3.5 |
932000.00 |
2 |
浚船 |
长40*宽16*深3 |
2 |
1412000.00 |
3 |
驳船40 |
长48.3*宽9*深3.21 |
1.6 |
884000.00 |
4 |
驳船43 |
长48.3*宽9*深3.21 |
1.6 |
884000.00 |
本次拍卖标的拆解要求如下:
1、拍卖标的物的参数因现有资料可能不完整,届时以所展示实物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到现场查看船舶,充分了解船舶位置、情况、船舶内部构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价的情况,委托人对其品质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己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状况有充分了解,并须承担成交船舶移交后的清理航道、打捞、拖运、转移和拆解等相关费用及责任。
2、买受人拆解标的物时要按规范工艺要求流程彻底毁形,确保整船和各类设备达到不能拼装、不能修复、不能使用的要求,严禁私自倒卖、拼装船只。
3、买受人拆解标的物后的所有废旧金属、报废设备、零部件必须及时移交具有金属冶炼资质的正规公司进行熔炼回收,买受人向委托人提供移交回收依据。
4、委托人不提供拆解场地及拆解设备,标的物的拆解工作必须在汕头市范围内具有拆解场所完成,买受人要明确拆解地点,禁止拖带出汕头市。
5、标的物拆解毁形时,买受人在进行标的物拆解处置时须全程接受委托人监督并办理相关手续。
6、买受人要建立标的物拆解毁形过程档案,标的物拆解完成后档案移交给委托人。要求拆解全过程录像或拍照,拆解前对船四面进行拍照,拆解过程每日留存2张照片,主要部位拆解要留存照片,拆解后物资回收留存2张照片,照片应当有拍摄时间和地点的说明。
7、买受人在拆解标的物的主要部位须委托人现场监督确认。
8、买受人在拆解标的物之前要向委托人提供船只拆解方案,方案应包括拆解安全防护措施、拖带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项目内容,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拆解工作。
9、拆解现场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消防应急设备器材、现场安全防护等安全措施,拆解过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事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竞买人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拆解船舶相应经营范围;
2、竞买人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3、竞买人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拆船《排污许可证》;
4、竞买人须提供船舶拆解毁形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文档U盘1份,最迟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提交)。
本次拍卖标的拆解时间限制:
1、买受人在开始拆解前须向委托人缴交拆解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拍卖价5%。
2、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拆解毁形处置工作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在规定日期前无法完成标的物拆解毁形工作的,每逾期超过一天委托人将扣除买受人所缴交履约保证金的0.5%,扣完为止。
有意参与的竞买人请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前带齐《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原件到本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签订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料。
委托人将根据竞买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方可提交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资格审核结果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前电话通知,届时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审核通过的竞买人须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人民币5万元整的竞拍保证金缴交至指定账户,缴交状态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缴交账号详见登记时领取的竞买资料)。
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8月24、25日(具体展示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标的展示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汕头修船厂(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潮海路旁修船厂)
标的展示方式: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汕头修船厂(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潮海路旁修船厂)大门口集中,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汕头修船厂相关人员带领前往查看船舶实物
拍卖人:汕头市南澳拍卖行
拍卖人联系电话:0754-86863307、13923998777 方小姐
拍卖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委托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汕头修船厂
委托人联系电话:0754-89919618 张先生
(本拍卖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19日《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