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2月3日10时整在国拍房网拍平台www.gdgpfang.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樟一路3号106铺物业租赁权。
上述标的对应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上述网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1年2月2日16时前将对应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帐号:944000010002120465),并于2021年2月2日17时前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1年1月28、29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09295转29、2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www.gdgpfang.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房产证规划用途 |
租期(年) |
年递增率 |
竞买保证金(元) |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樟一路3号106铺物业租赁权 |
17476.5 |
已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 |
3 |
5% |
262,149.00 |
87,383.00 |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
租赁权拍卖标的需求及标的说明
一、标的出租需求及标的说明
上述物业按现状出租,现有原租赁人在经营使用,原租赁人在本场拍卖会上享有同等价位优先竞租权;该标的已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地上建筑未办理产权证,为临建),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单位进行临建申报,临建申报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规划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标的用途说明: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租赁权买受人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不得从事医疗、整形医院及相关行业;体检机构及相关行业;养老服务及相关行业;明火餐饮及相关行业;幼儿园、托儿所及相关行业;夜总会、酒吧、桑拿、沐足及相关行业;网吧、棋牌及相关行业;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
②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委托方不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
③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④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上述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折算,租金从第二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详见《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
⑤标的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披露内容:
1、竞买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并提交意向用途及使用方案且征得委托方审核通过。
2、上述标的地上建筑物为临建,未办理产权手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单位进行临建申报,临建申报的手续及费用由承租人一概承担。
三、上述标的拍卖方式、收取拍卖佣金标准、物业现场移交及签订《租赁合同》等具体条款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