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 会员登录 | 免费注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关键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 2020年12月21日荔湾区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7日
  • 有效时间:2020年12月18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2020年12月21日荔湾区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0年12月21日荔湾区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122115时整在国拍房网拍平台www.gdgpfang.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7号之一之二2楼、荔湾路47号之一之二首层(11)租赁权(保证金、物业出租需求等信息详见上述网站)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0年1218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帐号:44037101040002118),并于2020122112时前办理网络注册、竞价手续。

展示时间:2020121415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09295292026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

公司网址:www.gdgpfang.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用途

租期(月)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7号之一之二2楼、荔湾路47号之一之二首层(11)租赁权

941.23

住宅

34

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

93,000.00

31,000.00


租赁权拍卖标的需求及标的说明

一、标的出租需求及标的说明

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现为闲置状态。

①标的用途说明: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租赁权买受人不得改变物业使用用途及格局。租赁权买受人须合法经营,不得经营、存放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存放或使用的物品,由于租赁权买受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由于租赁权买受人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②标的装修期免租期说明: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

③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拍卖成交月租金未包含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④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上述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折算,租金从第二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详见《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

⑤标的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⑥拍卖成交后,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租赁权买受人须另行向委托方支付2个月拍卖成交租金总和作为租赁押金。

二、上述标的拍卖方式及竞买人资格要求请向我公司咨询。

三、上述标的收取拍卖佣金标准、物业现场移交及签订《租赁合同》等具体条款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上一篇:旧机动车拍卖公告(2020年12月15日) 下一篇:2020年12月16日天河区租赁权拍卖公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