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人在佛山市季华四路创意产业园23号楼7层南方产权交易大厅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2015年第118期————————
1、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马路A248号威斯广场观景轩702房,建筑面积:130.49㎡,用途:住宅,参考价:71.77万元,保证金:7.1万元。
2、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马路A248号威斯广场翠竹苑101号铺,建筑面积:51.62㎡,用途:商业,参考价:94.4万元,保证金:9.4万元。带租约拍卖,租约至2016年5月31日。
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马路A248号威斯广场A309车位,建筑面积:34.14㎡,用途:汽车位,参考价:11.94万元,保证金:1.1万元。
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马路A248号威斯广场A410车位,建筑面积:35.07㎡,用途:汽车位,参考价:11.94万元,保证金:1.19万元。
5、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乐通大道北33号旭景豪庭汽车位A237号,建筑面积:19.52㎡,用途:汽车位,参考价:12.23万元,保证金:1.22万元。
【上述标的执行案号:(2014)佛城法执字第3862号;承办人:王德华;联系电话:0757-83283673】。
以上标的法院仅协助文书过户,不负责实际交接。
本期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5月26日、27日(预约:0757-82365906)。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及缴纳保证金时间:2015年5月29日17时前。拍卖时间:2015年6月2日16时。拍卖机构: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757-83284382)。拍卖会期数:第466期。拍卖方式:现场拍卖。
———————— 须 知 ————————
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不动产类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和承担一切过户税、费等各种费用,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住房类标的竞买人需具备佛山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山市现行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现行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祖庙支行;账号:44001669002053006350】(需注明执行案号及标的物名称,以到账为准)。
有意竞买者,须持银行汇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在标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南方产权交易大厅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确认竞买资格)。退还保证金时按原缴款账户一次性无息退还。
联系电话:0757-82363115、020-22360209
传真电话:0757-82365868
法院监督电话:0757-83217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