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肇庆市林业局批准,受肇庆市国有林业总场委托,我中心对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的桉树活立木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须知如下:
项 目 编 号 |
GGZYJY15-LQ-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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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标的一: 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 围内工区1林班3-2、5、6、7、9等小班桉树活立木。 标的二: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茅坑工区1 林班6-2、7-1、3、4、5-1、7-4、8、9等小班桉树活立木。 标的三: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场部工区1林班9(部分)、10(部分)、12(部分)、8(部分)、13、14、15(部分)、16小班、17(部分)、18、19等小班桉树活立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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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
标的一起拍价:107万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标的二起拍价:177万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标的三起拍价:163万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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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标的展示期、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 |
公告期: 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7日中午12时止 标的展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中午12时止 拍卖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下午15时45分 拍卖地点: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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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让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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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一:桉树活立木采伐面积约765亩(商品林),树龄为6年。标的四至等详细情况见备索资料。 标的二:桉树活立木采伐面积约1197亩(商品林),树龄为5年。标的四至等详细情况见备索资料。 标的三:桉树活立木采伐面积约468亩(商品林),树龄为6年。标的四至等详细情况见备索资料。 林权证号:四林证字(2010)第1400005号、四林证字(2010)第1400006号,其对应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均为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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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拍卖报告方案 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肇庆市林业局、肇庆市林业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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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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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林 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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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活立木的采伐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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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制 |
国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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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无竞买人报名 |
本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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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肇庆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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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肇庆市林业局《关于同意市属国有林场2015年活立木拍卖的批复》(肇林函[2015]78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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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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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详见备索资料《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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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只作现状转让,转让方及上级部门和交易中心、拍卖机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投资者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2、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备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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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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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6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通过公开竞价交易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的;又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5)竞买人出现“转让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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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让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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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须在拍卖会现场开始前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其中,如为法人单位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同意购买决议、保证金凭证,如属法人委托参与交易的,须提交法人委托授权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自然人参与交易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凭证。以上法人单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名确认。 竞买人必须在2015年5月27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携带上述资料到达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否则,将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处理,敬请投资者高度注意。 2、竞买人需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各10万元,1份保证金(10万元)只能竞得1个标的。未能竞得的,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银行转帐手续费由竞买人自理。竞买人成为竞得人的,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竞买人须在2015年5月27日中午12: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资金用途”。本项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竞买人以外的第三者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开户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竞买人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交易价款分三期支付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标的一: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受让方交付成交价款的30%(含竞买保证金)给转让方;第二期为受让方进山砍伐前或受让方在30天内不砍伐的,交付成交价款的30%给转让方;第三期为当受让方砍伐木材达到50%时,或受让方砍伐木材未达到50%时,最迟于2015 年8月15日前,必须交清所有的成交价款给转让方。 受让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转让方支付 10万元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定金与第一期价款同时交纳。 标的二: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受让方交付成交价款的30%(含竞买保证金)给转让方;第二期为受让方进山砍伐前或受让方在30天内不砍伐的,交付成交价款的30%给转让方;第三期为当受让方砍伐木材达到50%时,或受让方砍伐木材未达到50%时,最迟于2015 年8月25日前,必须交清所有的成交价款给转让方。 受让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转让方支付 10万元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定金与第一期价款同时交纳。 标的三: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受让方交付成交价款的30%(含竞买保证金)给转让方;第二期为受让方进山砍伐前或受让方在30天内不砍伐的,交付成交价款的30%给转让方;第三期为当受让方砍伐木材达到50%时,或受让方砍伐木材未达到50%时,最迟于2015 年8月10日前,必须交清所有的成交价款给转让方。 受让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转让方支付 10万元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定金与第一期价款同时交纳。 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账户: 户名: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 账号:4465 0001 0400 056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会支行 4、佣金由转让方支付。 5、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公告期内,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摇珠选聘确定拍卖机构,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入拍卖程序。 6、本次拍卖设置保留价,保留价在拍卖会开始前,由转让方以密封件交给拍卖师。拍卖会最高应价如达不到保留价的,经纪检监察人员确认,保留价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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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险 提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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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转让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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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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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 系 人 |
陈 生、梁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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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0758-2109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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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8-2109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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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金钻大酒店东侧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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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有大南山林场 |
联 系 人 电 话 |
黄生13822698195,唐生1521846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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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