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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5日
  • 有效时间:2019年12月26日
  • 拍卖会所在地:惠州
    标  题:2019年12月27日惠州市博罗县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2019年12月27日惠州市博罗县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710时整在国拍房网拍平台(www.gdgpfang.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博义路3号鸿雁综合楼物业租赁权(出租面积:4066.02㎡,保证金:28万元,物业用途、租期等招租条件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竞买人请于20191226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帐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帐号:44037101040002118),并于2019122617时前在上述网拍平台办理竞买注册报名手续。

展示时间:2019121920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092952926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

公司网址:www.gdgpfang.com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免租期(月)

竞买保证金(元)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博义路3号鸿雁综合楼物业租赁权

4066.02

商业

10

3

详见说明

280,000.00

1,122,300.00

 

租赁权拍卖标的需求及标的说明


一、标的出租需求及标的说明

上述物业按现状整体出租。

①标的用途说明: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租赁权买受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噪音加工业;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所有租赁经营、消防的审批手续,委托人给予申请表格盖章等必要的配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手续全部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②标的免租期说明:若租赁权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竞得的,委托方可给予6个月免租期;若租赁权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竞得的,委托方可给予3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作为租赁权买受人进行房屋装修改造及营业筹备使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权买受人在不改变标的结构情况下,可对标的进行改造装修,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且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指标,若造成标的损毁,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

③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租金按月预付制,于当期的第一个月10日内支付。

④租期及租金递增说明:租赁期限为10年,在10年租金成交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月租金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在上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上调3%

⑤标的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⑥合同签署及现场移交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与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现场移交。移交时间初定为2020330日,具体移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⑦标的现场交付标准:本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标的房地产权利情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上述标的拍卖方式及竞买人资格要求请向我公司咨询。

三、上述标的收取拍卖佣金标准、物业现场移交及签订《租赁合同》等具体条款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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