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1日10时整在国拍房网拍平台(www.gdgpfang.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凤凰路卫星街162号101、105房物业租赁权(出租面积:146.5㎡,保证金:5.3万元,物业用途、租期等招租条件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竞买人请于2019年12月10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帐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帐号:44037101040002118),并于2019年12月10日17时前在上述网拍平台办理竞买注册报名手续。
展示时间:2019年12月5、6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83809295转29、26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www.gdgpfang.com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用途 |
租期(年) |
年递增率(%) |
免租期(天) |
竞买保证金(元) |
首年月租金参考价(元) |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凤凰路卫星街162号101、105房物业租赁权 |
146.5 |
商业 |
5 |
5 |
30 |
53,000 |
17,580 |
租赁权拍卖标的需求及标的说明
一、标的出租需求及标的说明
上述物业按现状整体出租,出租场地前面为公共停车位,不设配套专用车位。
①标的用途说明: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火油烟性质餐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噪音加工业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用途;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所有租赁经营、消防的审批手续,委托方给予申请表格盖章等必要的配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责任全部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②标的装修期免租期说明:免租期详见《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权买受人在不改变标的结构情况下,可对标的进行改造装修,在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且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指标,若造成标的损毁,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
③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④租金递增说明: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的5%。
⑤标的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二、上述标的拍卖方式及竞买人资格要求请向我公司咨询。
三、上述标的收取拍卖佣金标准、物业现场移交及签订《租赁合同》等具体条款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