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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1日
  • 有效时间:2019年9月20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广东拍卖┊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物业租赁权拍卖〔9-19〕
广东拍卖┊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物业租赁权拍卖〔9-19〕

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1等5宗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9月19日10时00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s.gdggzy.org.cn/osh-web/)公物拍卖交易系统上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    标的目录

拍卖标的:1、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1物业租赁权
出租面积(㎡):46.58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年):5
租金递增幅度:3%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4,600
竞买保证金(元):13,800
是否有优先权人:是

拍卖标的:2、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2物业租赁权
出租面积(㎡):22.32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年):5
租金递增幅度:3%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2,500
竞买保证金(元):7,500
是否有优先权人:是

拍卖标的:3、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3物业租赁权
出租面积(㎡):13.8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年):5
租金递增幅度:3%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1,700
竞买保证金(元):5,100
是否有优先权人:是

拍卖标的:4、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4物业租赁权
出租面积(㎡):33.9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年):5
租金递增幅度:3%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3,300
竞买保证金(元):9,900
是否有优先权人:否

拍卖标的:5、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17号半地下室自编A5物业租赁权
出租面积(㎡):20.17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年):5
租金递增幅度:3%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2,500
竞买保证金(元):7,500
是否有优先权人:是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 9月16、17 日(来电预约);
2.   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   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19年9月 12日10时起至2019年月18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注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  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有效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竞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印指模)。 
3.  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4. 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物拍卖”类别——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5.   缴纳竞买保证金:2019年9月 18日16时前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划入以下账户(到账为准,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物拍卖”类别——点击“我要缴纳”,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缴纳方式应选择“线下转账登记”。
拍卖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26楼
联系方式:020-38869826  13622886316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12日


上述拍卖标的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路北侧、光塔路南侧的仙邻巷,标的斜对面是广州市37中学大门口,巷内环境干净、整洁,位置处于闹中带静。附近有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分院、怀圣寺、五仙古观、幼儿园,配套完善、商业气氛浓。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期《竞买须知》、《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等相关拍卖资料。在本场拍卖会上,各位竞买人仅能参加所交对应保证金标的的竞买。
一、付款及其他费用说明:
1、竞得上述标的的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账号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逐月缴纳租金。
2、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临改商物业除外),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3、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及成交价未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该费用须由买受人(承租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二、拍卖佣金、承租押金说明: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须于2019年9月23日16时前向我公司指定银行账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的标准:按拍卖成交首月的租金价总额向租赁权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我公司只对本次拍卖成交标的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计价方式:承租期内最高月租金×3个月。在承租期满,买受人(承租人)需结清租金等相关费用及没有违反规定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将该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单据由委托方开具给买受人(承租人)。
三、标的说明:
1、标的说明:①标的用途说明:详见《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载列。上述物业经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一律不得用于娱乐、明火餐饮或嘈杂的经营行业;不能经营、存放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存放或使用的物品;不能破坏和改动标的各种现有的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买受人(承租人)须承担物业的安全、维修养护和消防安全责任,办理计生、工商、税收、卫生等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承担;②标的不设装修免租期。在装修前,买受人(承租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开始装修;③标的其他说明:上述拍卖标的的性质为商业性质使用。④标的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买受人(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⑤租金递增说明: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的,首年租金以拍卖成交月租金进行缴纳,此次拍卖标的对应的租金递增幅度以《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中对应标的“租金递增幅度”约定的内容为准;⑥标的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任何调整。
2、上述所有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方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①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承租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③买受人(承租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④买受人(承租人)有违反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三条第2点约定的;⑤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未加以说明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签约及现场移交说明:
1、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原承租人负责,现场移交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承担。上述标的如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已超出原合同终止日期且原承租人未能竞得该物业的,委托方将给予原承租人15天搬迁期(以拍卖成交之日起计算),原承租人搬迁期间的租金免收。
2、在买受人(承租人)履行完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二条约定后,买受人(承租人)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述标的如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已超出原合同终止日期的,委托方将与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天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上述标的如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未超出原合同终止日期的,则在原合同终止日期后一个月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如因特殊情况,在原承租期终止后原承租人仍未能清空物业现场的,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现场移交具体时间均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3、如在原租赁合同终止日后一个月内委托方仍未能清空物业现场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的,委托方征得买受人(承租人)同意,则双方不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结,买受人(承租人)的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将无息予以退还,买受方、委托方、拍卖方三方互不追究责任;如买受人(承租人)在上述时间内要求委托方继续履行租赁关系的,则由委托方在清空物业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再行通知买受人(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关系。
4、-委托方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日将物业现场移交受买人(承租人)。
五、保证金说明:
1、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的退付按本期《竞买须知》第一条第3点约定执行。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向委托方缴纳承租押金后,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向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我公司据此将保证金按买受人(承租人)原汇入账户不计利息退回。
六、违约责任:
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款项而违约的,按本期《竞买须知》第六条执行。
七、提示:
租赁权竞买人理解我公司及委托方所提供的关于上述标的现在的消防安全情况、现行物业管理费及瑕疵等是经我公司及委托方尽力调查了解后提供的,但一切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公司在标的现场展示及拍卖前已履行查询、展示及告知义务,并将各标的出租需求告知于各竞买人,如上述标的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须按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的相关条款执行。本次拍卖标的室内物品及设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租赁权竞买人已知悉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竞 买 须 知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敬请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    竞买人资格确认:
1、竞买人: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指竞买物业租赁权的意向承租人,是指向我公司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并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拍卖会竞买资格的法人、组织、个人。资格要求: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2、拍卖标的: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指委托人将所属的物业委托我公司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此招租物业产权不作转让,所拍卖之物仅是租赁权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拥有对该物业的使用权),我公司据此作为租赁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3、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时,需将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纳至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到账为准)。如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该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未竞买成交的,拍卖会后该保证金由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原划出保证金账户内。
4、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有效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竞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印指模)。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操作流程:①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②标的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物拍卖”类别——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③标的保证金缴纳(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物拍卖”类别——点击“我要缴纳”,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缴纳方式应选择“线下转账登记”),逾时我公司不予办理。
二、    我公司声明:
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人,我公司接受委托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人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因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标的内容、已知瑕疵及竞买人须承担的风险,我公司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委托人和我公司均未知的瑕疵,该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所以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拍卖标的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确认自身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一旦应价,即视作竞买人接受本《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的各项约定。
三、    拍卖程序
在拍卖前,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约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手续(http://ggzy.gd.gov.cn/),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此次拍卖会:
1、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自由竞价:30分钟,限时竞价:5分钟;起拍价/加价幅度:以网络竞价平台公布为准。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9月19日10时整。
2、在本场拍卖会上,拍卖标的如无原承租人报名参加的: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环节进行:拍卖开始先进行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即延时5分钟),5分钟内若有新的出价,则系统会自动重新延时5分钟,5分钟之再无人出价则最高出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竞买人。
3、在本场拍卖会上,拍卖标的如有原承租人和其他竞买人报名参加的: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             “限时竞价”和“优先权人应价”三个环节进行。其他竞买人经“自由竞价”、“限时竞价”两个环节产
生最高报价后,系统将自动进入“优先权人应价”环节,具有优先权的原承租人在“优先权人应价”环节可通过系统行使优先竞买权。在“优先权人应价”环节中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上行使优先竞买权后,如原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无更高出价的,则标的拍归具有优先权的原承租人;如在“优先权人应价”环节中原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有更高出价的,具有优先权的原承租人在该应价可再次行使优先权,直至无其他更高应价;具有优先权人的原承租人不再行驶优先权的,则标的拍归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
4、在本场拍卖会上,拍卖标的仅有原承租人报名参加的: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 “限时竞价”和“优先权人应价”三个环节进行。原承租人在“优先权人应价”环节进行应价,则标的拍归该原承租人。
四、    付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方式向我公司交付拍卖佣金。
五、    成交标的现场移交、税费、风险承担:
标的现场移交方式和买受人(承租人)须承担的税、费、金等以及风险承担按当期的《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六、    违约责任
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项价款或买受人(承租人)在规定时间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履行租赁关系的,违约买受人(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违约买受人(承租人)的保证金扣除第一次拍卖佣金后,余下部分用于支付再次拍卖的成交价差,仍不足的部分应当由违约买受人(承租人)补足差额,违约买受人(承租人)不予配合的,我公司有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买受人(承租人)追偿。
七、    网络竞价说明
1、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本网络竞价系统。
2、竞买人的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由竞买人自行设定及保管,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并进入对应标的按时参与竞价,同时请各竞买人做好对应标的的应价网站实时刷新的准备。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租赁权竞买人已知悉本《竞买须知》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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