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我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10时在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海珠区晓港西马路82、84、86号地下及沙地停车场租赁权(面积约:1493.97㎡,保证金:10万元)。
展示时间:2019年8月12、13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标的租期、竞买人资格等详见我公司网站。意向竞买人于2019年8月15日12时前向我公司递交报名资料,符合委托方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于2019年8月16日16时前向我公司缴纳保证金,并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二、受委托,我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15时在国拍房网拍平台www.gdgpfang.com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越秀区中山一路104、106号西半座102、104、105、202、302、地下1层B101及负二层B201租赁权(整体招租,面积约:2732.73㎡,保证金:32万元);
2、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塔6楼整层租赁权(面积约:547.78㎡,保证金:12万元)。
展示时间:2019年8月13、14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意向竞买人于2019年8月16日12时前向我公司缴纳保证金,并于2019年8月16日16时前在上述网站办理网络注册竞买手续。
上述标的保证金收款账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账号:44037101040002118);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咨询电话:020-83809295转29、26;网站:www.gdgpfang.com;微信号:广东国拍。
海珠区晓港西马路82、84、86号地下及沙地停车场租赁权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流程时间安排
(一)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用途 |
租期(年) |
年递增率% |
免租期 (月) |
是否有优先权 |
拍卖保证金(元) |
首月租金参考价(元) |
首月租金保留价(元) |
海珠区晓港西马路82、84、86号地下及沙地停车场物业租赁权 |
1493.97 |
停车 |
8 |
3 |
无 |
否 |
100,000.00 |
25,800.00 |
现场公布 |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上述物业承租权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物业承租权的承租人(简称:承租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目前,出租物业海珠区晓港西马路82、84、86号地下室停车场持有产权证(面积为1493.97平方米),出租物业海珠区晓港西马路沙地无产权证(面积为310.3平方米)。为便于管理,委托方现将两个物业租赁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公开拍卖,出租面积以产权证面积载列面积为准;招租物业的租赁期限设定为8年(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承租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工商、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并按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缴纳税费和相关费用。
3、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承租权买受人须另行向委托方支付3个月租金总和(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作为承租押金。承租期满,承租权买受人需结清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及没有违反规定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权买受人。
4、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承租权买受人如需对上述标的现场进行翻新、改造的,承租权买受人须在翻新、改造前提供方案报委托方,待委托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翻新、改造。
5、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如上述物业室内涉及水、电设施的,在招租成功后,由承租权买受人自行负责水、电设施的报装手续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如上述物业需要用到特种行业水、电设施的,在招租成功后,由承租权买受人自行向提供水、电单位缴交其产生的水、电费用。
6、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权买受人不得在租赁期间将该物业整体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现承租权买受人有整体转租、转让场地情形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权买受人全部押金。
7、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承租权买受人需做好室内、外停放车辆的安全,如因火灾、水灾、盗抢等造成保管车辆受损的,其安全责任、经济损失由承租权买受人承担。
8、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如因相关主管部门(消防、物价、委托方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收费、经营等方面问题的,承租权买受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做好整改。
9、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委托方只协助现场移交,现有车位租户名单、租金费、管理费、水、电等费用及手续须承租权买受人自行与现有管理方完成交接手续。委托方在拍卖会后现场与承租权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起始时间从2019年8月25日开始),承租权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自行与管理方完成现场移交相关手续,如承租权买受人未在上述时间与管理方完成交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风险由承租权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招租物业竞买人资格要求:
经委托方确认,意向承租人需满足委托方以下要求:
1、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且成立年限5年以上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经营资质(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对竞买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核)。
2、企业资信信用、财务状态需为良好,不允许亏损企业参与(以竞买人提供的2018年审计报告进行审核)。
3、停车场对外收费月保租金及临时停放费用不允许高于周边停车场收费标准(以竞买人确认的承诺函(详见附件1)进行审核)。
4、提供不于18个车位给邮政企业车辆停放,管理费用不高于150元/月(以竞买人确认的承诺函进行审核)。
5、不允许投标联合体参与。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此次拍卖会,此次拍卖采取“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本场拍卖会设有保留价,即在拍卖师宣布起叫价后,经意向竞买人举牌应价,最高应价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为买受人,未到达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
(四)竞买人递交资料、时间及委托方现场考察安排
1、请有意向的竞买人于2019年8月15日12时前向我公司递交 “(三)招租物业竞买人资格要求”所载列的资料,一式两份(资料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业务室)。
2、我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12时前通知符合委托方资格要求的竞买人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
3、经委托方确认,符合委托方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19年8月16日16时前将对应保证金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账号:44-037101040002118)。
4、符合委托方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19年8月19日10时前在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拍卖厅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5、2019年8月19日10时整由我公司对该标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拍卖。
附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委托方):
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方):
本竞买人(本人) (证件号: )自愿参加2019年 月 日10时整在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拍卖厅举行的“海珠区晓港西马路82、84、86号地下停车场及沙地停车场物业租赁权拍卖会”。本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并向贵单位作以下承诺:
一、本人在拍卖前已认真阅读、理解此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等资料各条款约定。如本人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本人承诺将按上述资料约定条款的内容做好各项工作及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二、如本人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本人承诺对外收费月保租金及临时停放费用不高于周边停车场收费标准。
三、如本人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本人承诺向委托方提供不于18个车位给邮政企业车辆停放,且每月管理费用不高于150元。
四、如本人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本人已知悉上述物业在招租成功后,委托方只协助现场移交。现有车位租户名单、租金费、管理费、水、电等费用及手续须本人自行与现有管理方完成交接手续。
五、如本人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本人将在拍卖会后现场与承租权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起始时间从2019年8月25日开始),本人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自行与管理方完成现场移交相关手续,如本人未在上述时间与管理方完成交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风险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保证向贵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如经有关部门及贵单位审核发现本人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的,本人愿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及贵单位的处罚,本人的拍卖保证金贵单位可不予返还,取消本竞买人/承租权买受人的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时间: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