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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5月7日
  • 有效时间:2015年5月28日
  • 拍卖会所在地:清远
    标  题: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第553期拍卖公告
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第553期拍卖公告

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5 28日上午1030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五楼广东省清远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1、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南路13号康怡新城G1204号(证号:C7075493)及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南路13号康怡新城FG幢首层109号房屋(证号:C7075494)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室内动产),起拍价:173.8201万元,保证金:17万元,案号:(2014)清新法执委字第744号。

2、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中路2号新亚棕榈园低层住宅26号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室内动产),起拍价:259.11万元,保证金:25万元,案号:(2014)清新法执字第861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527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到以下帐号(户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清新明霞支行,帐号:44690101040007164,汇款时须注明案号),以到帐为准。且竞买人须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具保证金收据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参加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该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办理竞买人审核确认等有关参加竞买手续。竞买未成,竞买人可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关参加竞买的手续文件到该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料备索。

标的展示:201551415日(电话预约)

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通源北路民安楼107

联系电话: 0763-3782633   13326555128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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