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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8日
  • 有效时间:2019年3月8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广东拍卖┊海珠区新港东路商铺租赁权拍卖会〔3-7〕
广东拍卖┊海珠区新港东路商铺租赁权拍卖会〔3-7〕

受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3月7日10时在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二层B1-B7商铺租赁权

出租面积:3029.87㎡

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2019/3/10-2020/12/31

租金递增幅度:---

首月租金起拍价:302987元/月

竞买保证金:6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4、5日(来电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19年2月28日12时起至2019年3月6日12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注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①法人报名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有效证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个人报名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栏目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

4.报名:登录交易栏目选择公物拍卖类别办理竞买登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5.缴纳竞买保证金:2019年3月6日12时前将保证金汇达以下账户(到账为准,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登录交易栏目选择公物拍卖类别办理缴纳保证金,填写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拍卖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26楼

联系方式:020-38869826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期《竞买须知》、《物业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说明》等相关拍卖资料。

一、付款及其他费用说明:

1、竞得上述标的的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场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买受人(承租人)按《物业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账号向委托方交纳押金及租金。

2、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方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最终操作方式以委托方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为准。

3、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及成交价未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上述费用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将物业用作酒店餐饮、酒店用途。

二、拍卖佣金、租金及租赁押金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的标准:物业首年半个月租金总额。

2、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3、租金实行按月度缴交及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制,最终操作方式以委托方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为准。

4、买受人(承租人)按《物业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有约定),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能抵作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的费用。租赁期满或终止,在买受人(承租人)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违约费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委托方即可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

三、标的说明:

本次拍卖会所有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一经发现买受人(承租人)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将终止承租关系,没收租赁押金并收回上述标的:①租赁权买受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承租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③买受人(承租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④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未加以说明的,以《物业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签约及现场移交说明:

1、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现场移交日后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2、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委托方将物业现场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如因特殊情况未能移交物业现场的,移交及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间以委托方最终通知为准。

五、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室内如有物品、设备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承租权竞买人须已知悉本《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竞 买 须 知


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敬请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 竞买登记

1、 竞买人须将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纳至我司指定银行账户(到账为准),如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该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未竞买成交的,拍卖会后该保证金由我司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原划出保证金账户内。

2、 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⑴法人报名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证照(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⑵个人报名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 拍卖程序

在拍卖前,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约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手续及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此次拍卖会。

1、 拍卖会采取的拍卖方式、起叫价和加(减)价幅度以拍卖师的宣布为准。

2、 拍卖会场现场最高应价须经拍卖师击槌确认以示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与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法律效力,否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身份以办理竞买登记时的记录为准,不作更名。

三、 付款结算及移交

1、 拍卖成交后,租金、承租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及方式、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的标准及时限、拍卖标的移交接管的时间及方式、税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均按当期拍卖会资料及《物业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凭与委托方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到我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四、 拍卖人声明

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人,我司接受委托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人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因此我司对标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进行分析及判断。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委托人和我司均未知的瑕疵,该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所以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会前到相关部门、标的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确认自身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投,即视作竞买人接受本《竞买须知》、《物业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说明》的各项约定,认可该拍卖标的之现状及瑕疵,对自己竞投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价款。

五、 违约责任

如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反悔或逾期履行相关约定的,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须承担《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向我司支付的佣金;同时,委托人再次委托拍卖时,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它违约责任。

六、 场内规则

1、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作竞价专用,号牌转交他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原号牌竞买人负责。

2、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拍卖进行期间,竞买人之前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起哄嬉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司有权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 本竞买须知事项如有改动,以拍卖会上拍卖师宣布的为准,解释权属于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八、 本次拍卖的标的的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的《物业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租赁权竞买人须已知悉本《竞买须知》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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