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行对下列房地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1、丹阳庄西三区8至11幢105房(面积114.83平方米),按评估月租金100元/㎡作为出租底价,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
2、丹阳庄西三区8至11幢108、208房(面积316.12平方米),按评估月租金60元/㎡作为出租底价,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
上述两套房产以实地现状出租,出租期限5年,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竞租保证金2万元;采用现场公开竞租的方式,以评估月租值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确定承租人。
二、招租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方式、招租底价和竞租保证金
(一)本招租房屋按实地现状出租, 租赁期五年,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二)上述房产不能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作为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转租转借。
(三)招租底价为:
1、丹阳庄西三区8至11幢105房(面积114.8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按评估月租金100元/㎡作为出租底价,登记保证金2万元。
2、丹阳庄西三区8至11幢108、208房(面积316.1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按评估月租金60元/㎡作为出租底价,登记保证金2万元。
(四)租金和保证金收取:租金采取分期支付租金形式,每期按二个月计,合同签订时缴纳二个月租金做为保证金。
(五)招租房产以租金出价最高者确定承租人。
(六)投标时竞租人应缴纳意向登记保证金2万元。
(七)中标方须在报价结束后五工作日内, 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上述两套房产合同按汕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进行签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二○一八年八月九日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韩江路42号二楼
(三)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二○一八年八月十日上午10:00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42号浦江大厦M层
五、联系方法
联 系 人:朱小姐
拍卖行地址:汕头市韩江路42号浦江大厦2楼
联系电话:0754-88487382
汕头市华厦拍卖行
2018年7月30日